电池能量
请输入电池能量和整数数量以检查规定。
本工具提供指引,不代表航空公司批准或产品安全认证。请遵守实际承运人和机组的指示。
此检查假设所有输入的充电宝能量相同。不同产品应逐个检查并计算总数。其他大容量备用电池可能共用额度,请向航空公司确认组合。医疗设备例外不在本工具范围内。
免费,无需注册。计算仅在浏览器中进行。
航空公司公布的规定
仅覆盖所列承运人。其他子公司和航空公司需另行核对。航线覆盖有限,还应查看当地机场及主管部门要求。
Singapore Airlines (SQ)≤ 160 Wh · 每人最多2个
适用范围: 仅限该航空公司实际执飞的航班
- 随身行李
- 仅限随身携带,不得托运
- 单个容量上限
- ≤ 160 Wh · 每人最多2个
- 航空公司事先批准
- 超过100 Wh需批准
- 为电子设备充电
- 不允许
- 为充电宝充电
- 不允许
- 机上存放
- 建议放在座椅口袋或前排座椅下,便于取用
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Emirates (EK)≤ 100 Wh · 每人最多1个
适用范围: 仅限该航空公司实际执飞的航班
- 随身行李
- 仅限随身携带,不得托运
- 单个容量上限
- ≤ 100 Wh · 每人最多1个
- 航空公司事先批准
- 此容量范围内不需要
- 为电子设备充电
- 不允许
- 为充电宝充电
- 不允许
- 机上存放
- 座椅口袋或前排座椅下的包内,不得放入头顶行李架
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Japan Airlines / JAL (JL)≤ 160 Wh · 每人最多2个
适用范围: 仅限该航空公司实际执飞的航班
- 随身行李
- 仅限随身携带,不得托运
- 单个容量上限
- ≤ 160 Wh · 每人最多2个
- 航空公司事先批准
- 超过100 Wh请向承运人确认
- 为电子设备充电
- 不允许
- 为充电宝充电
- 不允许
- 机上存放
- 尚未核实,请联系承运人
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All Nippon Airways / ANA (NH)≤ 160 Wh · 每人最多2个
适用范围: 仅限该航空公司实际执飞的航班
- 随身行李
- 仅限随身携带,不得托运
- 单个容量上限
- ≤ 160 Wh · 每人最多2个
- 航空公司事先批准
- 超过100 Wh请向承运人确认
- 为电子设备充电
- 已查阅来源存在差异或表述不清。请勿视为许可,应查阅官方链接并咨询承运人。ANA英文通知要求避免为设备充电,MLIT则规定不要这样做。
- 为充电宝充电
- 不允许
- 机上存放
- 尚未核实,请联系承运人
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All Nippon Airways (ANA) [en] · All Nippon Airways (ANA) [en] · MLIT [ja]
AirAsia Philippines (Z2)≤ 100 Wh · 每人最多2个
适用范围: 仅限该航空公司实际执飞的航班
- 随身行李
- 仅限随身携带,不得托运
- 单个容量上限
- ≤ 100 Wh · 每人最多2个
- 航空公司事先批准
- 此容量范围内不需要
- 为电子设备充电
- 不允许
- 为充电宝充电
- 不允许
- 机上存放
- 座椅口袋或前排座椅下的包内,不得放入头顶行李架
人工核实日期: · 未注明生效日期
Lufthansa (LH)≤ 160 Wh · 每人最多2个
适用范围: 仅限该航空公司实际执飞的航班
- 随身行李
- 仅限随身携带,不得托运
- 单个容量上限
- ≤ 160 Wh · 每人最多2个
- 航空公司事先批准
- 超过100 Wh需批准
- 为电子设备充电
- 不允许
- 为充电宝充电
- 不允许
- 机上存放
- 座椅口袋或前排座椅下的包内,不得放入头顶行李架
人工核实日期: · 未注明生效日期
通用指引
ICAO将数量限制为2个,禁止在机上为充电宝充电,并建议不要用其为设备充电。各国执行情况及航空公司规定不同。IATA运营指南中的容量表更严格,不能视为全球统一许可。请查看实际承运人的公布规定。
ICAO [en] · IATA [en] · FAA PackSafe [en]
中国大陆境内航班须按CAAC要求具备清晰的CCC/3C标识,且不得携带召回型号或批次。此范围并非所有飞往中国的国际航班。
打包前须知
机身标注的额定能量(Wh)
请保持容量标签清晰可读。若缺失或模糊,出行前应询问航空公司;本计算器无法认证无标签的产品。
电池标称电压(V)
使用电池标称电压,而不是USB快充输出电压。不清楚时请咨询厂商,不要猜测。
转机航班
每家实际承运人及相关出发地主管部门都可能设置条件。上一航班接受的产品,下一航班未必接受。
登机口托运的行李
若登机口要求将手提行李放入货舱,请取出充电宝,妥善保护并留在客舱内。
损坏或召回的产品
不要携带损坏、鼓包或被召回的产品。请向厂商核对型号和批次的召回信息。
官方来源
- ICAO — 国际标准与解释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- IATA — 行业指引及容量表述差异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未注明生效日期
- FAA PackSafe — 随身携带、标签与登机口托运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未注明生效日期
- CAAS — 从新加坡出发的航班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- MLIT — 日本航空运输要求
来源语言: 日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- CAAC — 中国大陆境内航班
来源语言: 简体中文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- Singapore Airlines — 航空公司公布的规定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- Emirates — 航空公司公布的规定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- Japan Airlines (JAL) — 航空公司公布的规定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- Japan Airlines (JAL) — 航空公司公布的规定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未注明生效日期
- All Nippon Airways (ANA) — 航空公司公布的规定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- All Nippon Airways (ANA) — 航空公司公布的规定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- AirAsia Philippines (Z2) — 航空公司公布的规定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未注明生效日期
- AirAsia — 航空公司公布的规定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生效日期:
- Lufthansa — 航空公司公布的规定
来源语言: 英语 · 人工核实日期: · 未注明生效日期